导读
2016年12月25日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》颁布,这是中医药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,为了配合中医药法的学习、宣传,国务院法制办主任宋大涵,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,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袁曙宏,全国人大委员会法工委副主任许安标主编《<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>释义》,阐释中医药法的深刻内涵,“中国中医”自今日开始推送中医药法释义的系列内容,以帮助广大中医药工作者准确理解中医药法的条文规定。
《中医药法》第一章 总则:
第一条 为了继承和弘扬中医药,保障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,保护人民健康,制定本法。
【释义】本条是关于立法目的的规定。
本法的立法目的包括:
本法的立法依据为宪法。宪法第21条规定,国家发展医疗卫生事业,发展现代医药和我国传统医药。根据这一规定,制定中医药法。
文章转自: 中国中医